人最害怕的就是生病
生病后高額的醫療費用
往往使很多大病患者不堪重負
根據湖北省政府要求,
咸寧市2016年出臺的“大病醫保”新政
大病醫保報銷比例可達75%!
截止11月20日,咸寧市今年大病醫療保險報銷金額達38180681.56元,惠及人數23690人,切實減輕了參保人員高額醫療費用負擔,也有效地防范或減少了參保人因病致貧或因病返貧現象的發生。
好多小伙伴對大病醫保還存在疑問
今天,小編來科普
拿好,不謝!點zan就好!
1、“大病保險”指的是什么
根據新政的規定,在醫保年度(每年1月1日~12月31日)內,參保人患病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所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中,經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療按規定支付后,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超過大病保險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險給予補償。
簡言之,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大病保險是在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患大病產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的進一步保障,相當于是“二次報銷”。
2、“大病保險”如何繳費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大病保險費按規定標準由個人繳納;
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大病保險個人不需繳費,保費從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劃撥。
3、“大病保險”待遇如何
大病保險基金支付的范圍:與基本醫療保險保持一致(按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三個目錄規定執行)。起付標準1.2萬元以下由個人自付,一年扣除一次。起付標準以上個人負擔金額累計計算,分段報銷,按次結算。
累計金額在:
1.2萬元至3萬元(含)部分賠付55%
3萬元至10萬元(含)部分賠付65%
10萬元以上部分賠付75%
年度內大病保險最高賠付限額實行上不封頂。
4、“大病保險”如何報銷
為方便參保人結算,大病保險仍實行“一站式”即時結算,即在聯網結算的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病人在出院時,通過醫保結算系統按照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大病醫保等醫保政策對醫療費用一并結算,個人只用承擔由個人自付和自費的部分;對于未聯網結算的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參保患者攜帶相關理賠申請材料,到行政服務中心醫保大病服務窗口,于7個工作日內完成大病費用的審核和賠付。
據悉,被保險人在全省定點醫藥機構和異地聯網結算醫療機構住院時,當合規自付金額超過1萬元系統就會自動報案,保險公司隨即就會安排專人到醫院確認患者身份及參保信息,核實醫療行為并指導客戶準備理賠資料。被保險人出院時將所需資料交到相應的結算窗口結算,只需支付自費部分,剩余部分由保險公司直接與醫院結算;對于異地非未聯網結算的醫藥機構,患者需自費結賬,然后將住院資料交到參保地醫保局異地結算窗口審核結算,同時在各縣、市(區)醫保大病服務窗口完成大病保險醫療費用的“一站式”結算。
編輯:Administ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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