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扶貧攻堅領導小組 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精神,推進脫貧攻堅責任落實、政策落實、工作落實,確保全省如期實現脫貧攻堅目標任務,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堅持省負總責、市州主導、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堅持大扶貧工作格局,堅持脫貧攻堅目標和現行扶貧標準,錨定深度貧困地區和特殊貧困群體,聚焦“準、實”要求,突出問題導向,下足繡花功夫,著力激發貧困人口內生動力,著力夯實貧困人口穩定脫貧基礎,著力加強扶貧領域作風建設,切實提高貧困人口獲得感,確保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不漏一村不落一人”,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目標
總體目標:通過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2018—2020年),到2020年,確保現行標準下貧困人口全部脫貧,消除絕對貧困;確保貧困村全部出列、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實現貧困地區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高于全國平均水平,實現貧困地區基本公共服務領域主要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平。
具體目標:加快推進貧困地區村組通硬化路建設,全面提升貧困村動力電用電安全,貧困村達到人居環境干凈整潔的基本要求。全面解決貧困人口住房安全問題,全面解決貧困人口飲水安全問題,切實解決義務教育學生因貧失學輟學問題,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實現貧困人口全覆蓋,最低生活保障實現應保盡保,阻斷貧困代際傳遞,解決因病致貧返貧問題,實現特殊貧困群體穩定脫貧。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和革命老區、民族地區發展環境明顯改善,深度貧困地區如期完成全面脫貧任務。
時序目標:2018年,104.6萬貧困人口脫貧、963個貧困村出列、17個貧困縣摘帽;2019年,99.2萬貧困人口脫貧、800個貧困村出列、17個貧困縣摘帽;2020年,鞏固提高脫貧攻堅成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三、工作要求
——堅持嚴格執行現行扶貧標準。嚴格按照“兩不愁、三保障”要求,確保貧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保障貧困家庭孩子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確保有學上、上得起學;保障貧困人口基本醫療需求,確保大病和慢性病得到有效救治和保障;保障貧困人口基本居住條件,確保住上安全住房。
——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嚴格按照“六個精準”要求,靶向治療,綜合施策,精準發力,扎實推進“五個一批”工程,做到扶真貧、真扶貧,確保脫真貧、真脫貧、不返貧。
——堅持扶貧同扶志扶智相結合。培養貧困群眾依靠自力更生實現脫貧致富的意識,提高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自我發展能力。
——堅持開發式扶貧和保障性扶貧相統籌。實現“造血”“輸血”相互協同,發揮兩種方式的綜合脫貧效應。
——堅持調動全社會扶貧積極性。強化政府責任,引導市場、社會協同發力,構建專項扶貧、行業扶貧、社會扶貧互為補充的大扶貧格局。
——堅持最嚴格的考核評估制度。把提高脫貧質量放在首位,確保脫貧工作務實、脫貧過程扎實、脫貧結果真實,確保脫貧攻堅成果經得起歷史和實踐檢驗。
——堅持深化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著力解決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和不擔當不作為等作風問題,堅決查處扶貧領域腐敗問題,切實維護群眾切身利益。
四、重點任務
聚焦深度貧困,壓實工作責任,堅持精準施策,緊扣“準、實”要求。大力實施產業扶貧、易地扶貧搬遷、生態扶貧、教育扶貧、健康扶貧、就業扶貧、農村危房改造、綜合保障性扶貧、貧困殘疾人脫貧、扶貧扶志扶智、貧困村提升工程,鞏固完善大扶貧格局,統籌推進非貧困縣脫貧攻堅工作,確保如期完成脫貧攻堅目標任務。
(一)聚焦深度貧困
1、突出問題:公共服務、基礎設施、支柱產業等瓶頸問題制約發展,殘疾人、孤寡老人、長期患病者以及部分教育文化水平低、缺乏技能的特殊貧困群體脫貧難度大。
2、工作目標:集中優勢兵力攻堅,確保9個深度貧困縣、507個深度貧困村如期脫貧。
3、工作措施:一是聚焦短板發力。本著“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瞄準突出短板和薄弱環節,以到村到戶重點工程為抓手,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重點解決健康扶貧、飲水安全、住房安全、兜底保障、教育扶貧、就業扶貧、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中的問題。加大對貧困人口中殘疾人、孤寡老人、長期患病者以及部分教育文化水平低、缺乏技能的特殊貧困群體的扶持和救助力度。二是落實“三個新增”要求。按照政府幫扶力量更強、社會支持力量更強、領導力量更強、自強自立更強等“四個更強”的要求,落實全省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22?條支持政策舉措。三是強化組織領導。深度貧困縣所在的市(州)要明確1名常委聯系深度貧困縣,每個幫扶深度貧困縣的省直定點扶貧牽頭單位要派得力的處級干部到縣掛職,主抓精準扶貧工作。(省扶貧辦牽頭負責,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委財經辦(省委農辦)、省殘聯、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文化廳、省衛生計生委分別負責)
(二)聚焦產業扶貧
1、突出問題:貧困群體缺少穩定增收渠道。
2、工作目標:建立貧困群體穩定增收長效機制。
3、工作措施:一是深入實施貧困地區特色產業提升工程。將貧困地區特色農業項目優先列入優勢特色農業提質增效行動計劃,通過產業獎補資金支持貧困戶發展能直接受益的特色種植業和養殖業、勞動密集型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創新貧困地區農產品產銷對接機制,促進貧困群體穩定增收脫貧。二是加快推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支持有條件的貧困縣創辦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扶貧產業園。三是充分發揮新型經營主體帶動作用。通過金融扶持政策扶持扶貧龍頭企業,幫助每個貧困村至少發展1個專業合作社。完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貧困戶聯動發展的利益聯結機制,推廣股份合作、訂單幫扶、生產托管等有效做法,實現貧困戶與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四是建立貧困戶產業發展指導員制度,明確到戶幫扶干部和新型經營主體承擔產業發展指導職責,幫助貧困戶協調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問題。五是積極發展產業扶貧新業態。開展“互聯網+扶貧”行動,推廣“電商+產業+雙創+眾籌”扶貧模式,加大電商扶貧力度。支持貧困地區開展旅游名鎮、旅游名村、星級農家樂、旅游民宿、鄉村旅游后備廂基地等創建活動,大力推行“景區帶村、能人帶戶”“合作社+農戶”“企業+農戶”等旅游扶貧模式,加大旅游扶貧促脫貧力度。以貧困村村級光伏扶貧電站建設為重點,有序推進光伏扶貧。積極推動貧困地區農村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份、農民變股東改革,鼓勵貧困戶以資金、土地、山林入股等方式參與產業發展增收。制定實施貧困地區集體經濟薄弱村發展提升計劃,通過盤活集體資源、入股或參股、量化資產收益等渠道增加集體經濟收入。六是大力推進金融扶貧。按照扶貧小額信貸不能直接或變相用于戶貸企用、不能用于非生產經營、不能變相提高貸款利率、不能變相要求抵押擔保、不能隨意改變產品名稱等“五個不能”要求,探索戶貸戶用自我發展、戶貸戶用合伙發展、戶貸社管合作發展“一自兩合”模式,解決貸款逾期、戶貸企用、非生產性支出等突出問題,依法合規精準發放扶貧小額信貸。靈活運用扶貧再貸款等政策。貧困縣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在新三板掛牌、發行公司債券等按規定實行“綠色通道”政策。組織開展保險扶貧,積極推行“扶貧保”等保險產品。七是拓寬農產品營銷渠道,加快推進“快遞下鄉”工程,推廣以購代捐的扶貧模式,完善貧困地區農村物流配送體系。組織開展貧困地區農產品定向直供直銷學校、醫院、機關食堂和交易市場活動;鼓勵各地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向貧困戶提供便利高效的農業社會化服務。八是將產業扶貧納入貧困縣扶貧工作成效考核和黨政一把手離任審計,引導各地發展長期穩定的脫貧產業項目。(省扶貧辦、省農業廳牽頭負責,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水利廳、省林業廳、省商務廳、省旅游委、省國土資源廳、省審計廳、省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人行武漢分行、湖北銀監局、湖北保監局、湖北證監局分別負責)
(三)聚焦易地扶貧搬遷
1、突出問題:政策執行不夠嚴格。
2、工作目標:嚴格落實政策,確保2018年底完成32.31萬戶、89.08萬人易地扶貧搬遷總任務。
3、工作措施:一是嚴守“三條紅線”。精準鎖定搬遷對象,嚴守人均建房不超面積、不因建房舉債、建新必拆舊的紅線。二是強化合理安置。主要采取集中方式安置,穩妥推進分散安置并強化跟蹤監管。在自然條件和發展環境異常惡劣地區,結合行政村規劃布局調整,鼓勵實施整村整組同步搬遷,解決好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配套問題,做到搬得出、穩得住、能脫貧。三是做好后續扶持。實行“挪窮窩”與“換窮業”并舉、安居與樂業并重、搬遷與脫貧同步。按照以崗定搬、以業定遷原則,加強后續產業發展和轉移就業工作,確保貧困搬遷家庭至少1個勞動力實現就業。對目前不具備搬遷安置條件的貧困人口,先解決其“兩不愁、三保障”問題,今后可結合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壓茬推進。四是加強安置區社區管理和服務,切實做好搬遷群眾戶口遷移、上學就醫、社會保障、心理疏導等接續服務工作,引導搬遷群眾培養良好生活習慣,盡快融入新環境新社區。五是強化易地扶貧搬遷督促檢查,確保高質量完成易地扶貧搬遷目標任務。(省發改委、省扶貧辦牽頭負責,省財政廳、省住建廳、省國土資源廳、國開行湖北分行、農發行湖北分行、省長江投分別負責)
(四)加強生態扶貧
1、突出問題:生態改善與脫貧關聯性不高。
2、工作目標:促進貧困戶發展生態產業增收。
3、工作措施:一是推進生態保護扶貧行動。將全省天保工程區外的2010.47萬畝天然林全部納入保護范圍。每年從建檔立卡貧困戶中選聘2.5萬名生態護林員,按每人每年4000元標準發放管護補助費。建設生態扶貧專業合作社,吸納貧困人口參與林業生態工程建設。二是加大對貧困地區天保工程建設和生態公益林保護投入力度。2018—2020年通過籌措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天然林管護資金、生態護林員管護費,支持各地實施天保工程建設和生態公益林保護,帶動和提高生態工程區內貧困戶增收,切實保障貧困戶切身利益。探索天然林、集體公益林托管,推廣“合作社+管護+貧困戶”模式,吸納貧困人口參與管護增收。三是充分發揮林區生態優勢,大力發展替代產業。新增林業產業基地40萬畝,培育省級重點林業龍頭企業40家。提高貧困地區林地利用率和產出率,務實貧困地區脫貧基礎。四是推進貧困地區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工程。加大貧困地區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支持力度,將新增退耕還林還草任務向貧困地區傾斜,在確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任務前提下,將25度以上坡耕地、三峽庫區和丹江口庫區重要水源地15度以上陡坡梯田、嚴重石漠化耕地、嚴重污染耕地納入新一輪退耕還林工程范圍,對符合退耕政策的貧困村、貧困戶實現全覆蓋。五是結合建立國家公園體制,多渠道籌措資金,對嚴格保護區和生態保育區內的居民實施生態搬遷,帶動貧困群眾脫貧。六是深化貧困地區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鼓勵貧困人口將林地經營權入股造林合作社,增加貧困人口資產性收入。七是完善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讓保護生態的貧困縣、貧困村、貧困戶更多受益。鼓勵納入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重點排放單位購買貧困地區林業碳匯。(省林業廳牽頭負責,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扶貧辦分別負責)
(五)聚焦教育扶貧
1、突出問題:學生資助政策措施尚需調整完善。
2、工作目標:提高學生資助工作的精準性,保障貧困家庭學生不因貧失學。
3、工作措施:一是完善學生資助政策。重點推動完善義務教育階段寄宿生生活補助、中職教育國家助學金等資助政策,將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全部納入資助范圍。二是完善資助對象認定機制。加強學籍信息與建檔立卡數據比對,健全以縣為主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信息數據庫,推進分類核實認定工作。三是調整資助資金分配方式。改變過去按在校學生基數為主要分配因素為按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基數為主要分配因素的分配方式,切實加大對深度貧困地區的傾斜支持力度。四是在貧困地區加大實施教育信息化建設力度,加強學校網絡教學環境建設,共享優質教育資源。五是深入推進義務教育階段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和對口幫扶工作,公費師范生培養、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等重點支持貧困地區。六是完善鄉村教師獎勵基金和關愛基金管理辦法,對長期扎根基層的優秀鄉村教師和特困鄉村教師給予獎勵和關愛。(省教育廳牽頭負責,省扶貧辦參與)
(六)聚焦健康扶貧
1、突出問題:因病致貧率高。
2、工作目標:保障貧困人口基本醫療,切實解決因病致貧返貧問題。
3、工作措施:一是實行“四位一體”工作機制。根據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原則,實行“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補充醫療保險”工作機制,確保農村貧困人口住院醫療費用個人實際報銷比例提高到90%左右,大病、特殊慢性病門診醫療費用個人實際報銷比例提高到80%左右,個人年度實際負擔醫療費用控制在5000元以內。二是實行先診療后付費及各項醫療保障政策“一站式”信息交換和即時結算,確保農村貧困人口出院時一個窗口辦理、“一票制”結算。三是在貧困地區加快推進縣鄉村三級衛生服務標準化建設,確保每個貧困縣建好1—2所縣級公立醫院(含中醫院),加強貧困地區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能力建設,實現貧困地區村衛生室全覆蓋。加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才培養力度,積極支持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項目,實施大別山區和武陵山區鄉鎮衛生院骨干人員特崗津貼補助和大學生招聘補助項目。貧困地區每個鄉鎮衛生院至少設立1個全科醫生特崗。四是深入實施醫院對口幫扶,加大三級醫院與貧困縣的縣級醫院結對幫扶力度,全面建成互聯互通的遠程醫療服務網絡。開展“健康快車荊楚行”活動,提高貧困地區診療服務能力。五是加強對貧困地區慢性病、常見病的防治,開展地方病和重大傳染病攻堅行動,實施預防、篩查、治療、康復、管理全過程綜合防治。婦女官頸癌、乳腺癌檢查和兒童營養改善、新生兒疾病篩查項目擴大到所有貧困縣。六是規范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落實簽約服務政策,優先為婦幼、老人、殘疾人等重點人群開展健康服務和慢性病綜合防控,做好高血壓、糖尿病、結核病、嚴重精神障礙等慢性病規范管理。實施貧困地區健康促進三年行動計劃。七是將脫貧攻堅與落實生育政策緊密結合,倡導優生優育,利用基層計劃生育服務力量,加強出生缺陷綜合防治宣傳教育。(省衛生計生委牽頭負責,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婦聯、省殘聯、省扶貧辦、湖北保監局分別負責)
(七)實施就業扶貧
1、突出問題:貧困人員就業能力不足。
2、工作目標:確保有就業意愿和就業能力的零就業貧困戶至少一人實現就業。
3、工作措施:一是實施就業扶貧行動計劃,推動就業意愿、就業技能與就業崗位精準對接,提高勞務組織化程度和就業脫貧覆蓋面。拓寬就業渠道,主動契合重大工程、重點項目、龍頭企業等“大戶”用工需求,深化與廣東、浙江、上海等省市勞務協作,積極發揮駐外勞務服務機構作用,開發合適就業崗位,促進貧困人員轉移就業。二是實施技能脫貧專項行動,在人口集中和產業發展需要的貧困地區建立職業技能實習實訓基地,按規定落實職業培訓補貼政策,加強技能培訓,開展“訂單式”“定向式”等方式的職業技能培訓,提高貧困人員就業能力。三是購買和開發公益服務,動員更多貧困群眾參與小型基礎設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項目建設,吸納貧困家庭勞動力參與保潔、治安、護路、管水、扶殘助殘、養老護理等,增加勞務收入。大力推廣“扶貧車間”,推進貧困縣農民工創業園建設,幫助貧困人員就地就業。四是加大創業擔保貸款、創業服務力度,推動創業帶動就業。五是每個村培養3名左右致富帶頭人,發揮“扶一個、帶一片”的輻射帶動作用。(省人社廳牽頭負責,省委組織部、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殘聯、省農業廳、省扶貧辦分別負責)
(八)加快推進農村危房改造
1、突出問題:部分農村貧困群眾住房安全問題沒有完全解決。
2、工作目標:確保2019年底完成全省現有18.33萬戶4類重點對象危房改造總任務。
3、工作措施:一是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簡明易行的房屋危險性評定辦法,嚴格規范對象認定程序,建立危房臺賬并實施精準管理,確保按期完成建檔立卡貧困戶等4類重點對象危房改造任務。二是加強危房改造質量安全管理,落實質量標準、結構設計、建筑工匠管理、質量檢查、管理能力等基本管理要求。三是因地制宜推廣農房加固改造,確保“建得起、住得下、不浪費、又安全”,防止貧困戶因建房攀比增加經濟負擔;鼓勵通過閑置農房置換或長期租賃等方式,兜底解決特殊貧困群體基本住房安全問題。四是落實各級補助資金,完善分類分級補助標準。加強補助資金使用管理和監督檢查,支付給農戶的資金要及時足額直接撥付到農戶“一卡通”賬戶。五是建立完善危房改造信息公示制度。(省住建廳牽頭負責,省財政廳、省扶貧辦分別負責)
(九)實施綜合保障性扶貧
1、突出問題:政策執行還不夠到位。
2、工作目標:實現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應保盡保、應扶盡扶。
3、工作措施:一是統籌各類保障措施,建立以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制度為主體,以社會幫扶、社工助力、志愿服務為輔助的綜合保障體系,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依靠產業扶持和就業幫助脫貧的貧困人口,實施政策性保障兜底。二是推進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對接。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全部納入低保范圍。對有勞動能力或勞動意愿的低保對象,要通過產業扶貧等政策措施,幫助其通過自身勞動實現脫貧。對于收入水平已超過扶貧標準但仍低于低保標準的,宣布脫貧后繼續享受低保政策。三是實施重點救助。對納入低保后生活仍然困難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按照不低于當地低保標準的20%增發補助金。對符合條件的貧困人員由地方政府代繳全額最低標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四是充分利用整合現有設施,為老年人、殘疾人、精神障礙患者等特殊群體提供服務,鼓勵各地通過互助養老、設立孝善基金等途徑,創新家庭養老方式。加快建立留守兒童、留守老人關愛服務體系,落實家庭瞻養、監護照料法定義務,探索建立信息臺賬和定期探訪制度。五是加大臨時救助力度,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納入救助范圍。(省民政廳、省扶貧辦牽頭負責,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住建廳、省衛生計生委、省殘聯、省婦聯分別負責)
(十)開展貧困殘疾人脫貧行動
1、突出問題:貧困殘疾人脫貧形式單一。
2、工作目標:貧困殘疾人得到有效救助。
3、工作措施:一是將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納入農村低保和城鄉醫療救助范圍。大力實施殘疾人就業創業扶貧、兜底保障扶貧、教育賦能扶貧、基層黨組織助殘扶貧、精準康復扶貧、文化宣傳扶貧、陽光志愿助殘扶貧、結對幫扶扶貧等八大行動,鞏固提升殘疾人脫貧攻堅成效。二是繼續實施“十百千萬”殘疾人就業創業扶持計劃。三是加強殘疾人教育培訓。實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按現行各學段學生資助政策規定,做好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資助工作。四是優化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深入實施“福康工程”等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項目,優先為貧困家庭有康復需求的殘疾人提供基本康復服務和輔助器具適配服務。加強國家輔助器具華中區域中心、省級康復中心、殘疾人康復醫院建設。五是筑牢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落實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有條件的地方逐步擴大政策覆蓋面。在全省范圍推廣建設農村貧困殘疾人自強互助服務社,對16周歲以上有長期照料護理需求的貧困重度殘疾人,符合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條件的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不符合救助供養條件的,鼓勵地方通過政府補貼、購買服務、設立公益崗位、集中托養等多種方式,為貧困重度殘疾人提供集中照料或日問照料、鄰里照護服務。加快推進貧困地區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建設改造,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在滿足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的基礎上,逐步為低保、低收入家庭和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老年人、殘疾人提供低償或無償的集中托養服務。六是推進無障礙環境建設。加快推進《湖北省無障礙環境建設服務管理辦法》出臺,大力推進貧困重度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工作。(省殘聯、省民政廳牽頭負責,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衛計委、省扶貧辦分別負責)
(十一)開展扶貧扶志扶智行動
1、突出問題:等靠要思想依然嚴重。
2、工作目標:充分激發貧困群眾脫貧內生動力。
3、工作措施:一是加強政策引導,轉變扶貧方式,除低保兜底發放現金外,其他扶貧措施要與貧困群眾參與掛鉤,原則上不直接發錢發物。二是加強教育引導,運用“新時代湖北講習所”、農民夜校等載體,加強思想教育和技能培訓,幫助貧困群眾轉變思想觀念,提高脫貧能力。加大以工代賑實施力度,動員更多貧困群眾投工投勞。推廣以表現換積分、積分換物品的“愛心公益超市”等自助幫扶做法。三是加強典型引導,總結宣傳脫貧典型,營造勤勞致富脫貧光榮良好氛圍。四是發揮村規民約作用,大力開展移風易俗活動,推廣“星級評比”等做法,發揮村民議事會、道德評議會、紅白理事會、禁毒禁賭會等群眾組織作用,引導貧困群眾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約束,培育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五是深入推進文化扶貧工作,提升貧困群眾公共文化服務獲得感。六是把扶貧領域誠信納入國家信用監管體系,將不履行瞻養義務、虛報冒領扶貧資金、嚴重違反公序良俗等行為列入失信人員名單。(省委宣傳部、省扶貧辦牽頭負責,省發改委、省民政廳、省文化廳分別負責)
(十二)實施貧困村提升工程
1、突出問題:基礎設施、公共服務水平較低,村級集體經濟薄弱。
2、工作目標:貧困村道路、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深入推進,教育、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水平進一步提高,人居環境實現干凈整潔的基本要求。產業扶貧組織化程度不斷提高,建立起對貧困人口脫貧帶動作用明顯的主導產業。村級治理體系得到完善,村集體經濟得到壯大。良好家風、淳樸民風進一步弘揚,鄉風文明建設取得明顯成效。
3、工作措施:一是大力實施“三鄉工程”促脫貧。做到“市民下鄉、能人回鄉、企業興鄉”與資產收益扶貧、培養農村致富帶頭人、“千企幫千村”精準對接,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拓寬貧困戶增收渠道,培育貧困村振興新動能。二是加快貧困村基本產業發展。實施“一村一品”產業推進行動,加快建設電商扶貧帶貧站點和示范網店,依托旅游、文化資源和生態優勢,培育新產業新業態;充分利用財政獎補、金融支持等政策,加強貧困村農民合作社和龍頭企業培育,支持貧困村以特色優勢產業為依托組建農民合作社,提高產業發展組織化程度。三是加強貧困村基礎設施建設。把基礎設施建設重點放在貧困村,加快公路、飲水、電力、環保、物流、信息、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城鄉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帶動產業融合發展。以貧困村為突破口,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實施“四個三”重大生態工程,推進村莊綠化、亮化、美化、凈化工程,加大以“廁所革命”為重點“四改”力度。四是提升貧困村公共服務水平。全面改善貧困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切實提升教師執教水平;加快推進貧困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提升基層醫療衛生人員服務能力;加強貧困村綜合服務設施建設,建設完善集宣傳文化、黨員教育、科學普及、普法教育、體育健身等功能于一體的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并配備服務管理人員。五是提升貧困村治理水平。加強對村“兩委”成員、駐村工作隊和第一書記培訓力度,發揮扶貧信息員的作用,提升基層治理能力;以村黨組織建設帶動農村自治組織、群團組織、合作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建設,構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貧困村治理體系,提升貧困村治理水平。六是提升鄉風文明水平。草除陳規陋習,激發內生動力。七是統籌銜接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脫貧攻堅轟擊,貧困地區鄉村振興主要任務是脫貧攻堅。鄉村振興相關支持政策要優先向貧困地區傾斜,補齊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短板,以鄉村振興鞏固脫貧成果。(省扶貧辦牽頭負責,省委組織部、省委財經辦(省委農辦)、省委統戰部、省工商聯、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環保廳、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文化廳、省衛生計生委、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電力公司分別負責)
(十三)推動非貧困縣脫貧攻堅
1、突出問題:重視程度不夠、政策落實不夠、工作力度不夠。
2、工作目標:確保2020年以前完成全省非貧困縣788個存量貧困村出列、65.94萬存量貧困人口脫貧任務。
3、工作措施:一是加強統籌推進。堅持“抓兩頭帶中問”的工作思路,按照非貧困縣與貧困縣脫貧標準一致、脫貧政策一致、工作力度一致、考核評估一致的“四個一致”原則,推進非貧困縣的脫貧攻堅工作。二是落實支持政策。認真落實統籌推進非貧困縣脫貧攻堅的財政投入、項目支持、產業扶貧、基礎設施、公共服務、金融支持等政策。三是加強考核評估。將非貧困縣納入全省扶貧工作成效考核范圍。(省扶貧辦牽頭負責,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委財經辦(省委農辦)、省殘聯、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廳、省、文化廳、省衛生計生委、省林業廳分別負責)
(十四)構建大扶貧格局
1、突出問題:全社會參與脫貧攻堅的潛能還需挖掘。
2、工作目標:實現政府、市場、社會互動和行業扶貧、專項扶貧、社會扶貧聯動的大扶貧格局。
3、工作措施:二是積極推進中央單位定點扶貧和東西部扶貧協作。做好中央單位定點扶貧對接工作,推進杭州市對口幫扶恩施州工作,把人才支持、市場對接、勞務協作、資金支持等作為協作重點,深化東西部扶貧協作,強化“攜手奔小康”行動,并向貧困村延伸。二是積極推進省直單位定點扶貧和省內區域協作扶貧。實行省領導聯系貧困縣工作制度下的省直單位協同推進制度和牽頭責任制度,有效融合省直部門、科研院所、學校、三級醫院、固有企業、勞務協作等幫扶資源,對37個貧困縣開展集團式幫扶。完善省內區域協作扶貧機制,組織省內經濟強市(縣)對口幫扶37個貧困縣。強化定點扶貧和區域協作扶貧的幫扶單位和地區主要負責同志責任,完善本部門本地區幫扶政策,出臺具體幫扶措施,選派優秀中青年干部、后備干部到貧困縣、貧困村掛職駐村幫扶,推動幫扶工作落實。加強軍隊脫貧攻堅參建工作協調,扎實做好軍隊幫扶工作。三是開展“千企幫千村”精準扶貧行動。引導和動員民營企業與貧困村開展簽約結對幫扶,實現全省貧困村簽約幫扶全覆蓋。四是凝聚社會力量扶貧。廣泛引導和動員全省社會組織、各類志愿服務團隊、社會各界愛心人士,積極參與脫貧攻堅。充分利用中國社會扶貧網搭建社會扶貧新平臺,引導社會愛心組織、愛心人士扶持資源與貧困戶多元需求有效對接。(省扶貧辦、省委統戰部、省直機關工委、省工商聯牽頭負責,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位建廳、省衛生計生委、省國資委分別負責)
五、組織保障
(一)強化脫貧攻堅責任。落實“省負總責、市州主導、縣抓落實”的管理體制和黨政一把手負總貴的脫貧攻堅責任制。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打贏脫貧攻堅戰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增強政治擔當、責任擔當和行動自覺,建立落實臺賬,壓實脫貧責任,加大問責問效力度。攻堅期內貧困縣黨政正職嚴格保持穩定,把主要精力用在脫貧攻堅上。健全脫貧攻堅工作機制,省委和省政府每季度至少專題研究一次脫貧攻堅工作,市(州)黨委和政府每兩月至少專題研究一次脫貧攻堅工作,各縣(市、區)黨委和政府每月至少專題研究一次脫貧攻堅工作。實施五級書記遍訪貧困對象行動,省委書記遍訪貧困縣,市(州)委書記遍訪脫貧攻堅任務重的鄉鎮,縣委書記遍訪貧困村,鄉鎮黨委書記和村黨組織書記遍訪貧困戶。壓實省直部門責任。省直各相關部門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脫貧攻堅的重大決策部署要求,制定完善配套政策舉措9抓好組織實施工作。省扶貧攻堅領導小組要將脫貧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各地區、各部門,進一步細化實化分年度分措施分人脫貧計劃。各市(州)、直管市黨委、省扶貧攻堅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每年向省委報告本地區、本部門脫貧攻堅工作情況。脫貧攻堅期內,省扶貧攻堅領導小組成員以及部門扶貧干部、定點扶貧干部要按政策規定保持穩定,不能勝任的要及時調整。
(二)加大政策落實力度。完善財政扶貧資金投入體系,健全與脫貧攻堅任務相適應的投入保障機制。省、市州、非貧困縣分別按當年地方財政收入增量的15%增列專項扶貧預算,各級財政當年清理回收可統籌使用的存量資金中50%以上用于精準扶貧。省級繼續下放審批權限,建立負面清單管理機制,實行資金、項目、招投標、管理、責任“五到縣”;建立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健全公告公示制度;擴大縣級統籌整合使用資金的權力,由縣結合實際采取政策疊加、差異化扶持辦法,分類制定資金補助標準。加大對深度貧困村的傾斜支持力度,同時統籌解決好非貧困村精準脫貧投入不足的問題。加強土地政策支持。脫貧攻堅期內,省里每年對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專項安排一定數量新增建設用地計劃,貧困地區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和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節余指標,允許在省域內調劑使用;建立土地整治和高標準農田建設等新增耕地指標跨省域調劑機制。實施人才和科技扶貧計劃。深入實施貧困地區、民族地區、革命老區人才支持計劃,擴大急需緊缺專業技術人才選派培育規模,落實科技創新項目,深化科技成果在貧困地區轉化與推廣應用。動員全社會科技力量投入脫貧攻堅主戰場,選派科技特派員,組建產業扶貧技術專家組和產業扶貧技術團隊,全面實施農技推廣特聘計劃,開展科技精準幫扶行動。
(三)完善脫貧攻堅考核評估監督機制。進一步修訂完善我省市州縣黨委和政府扶貧工作成效考核評估辦法,采取省直部門平時掌握的工作情況和年度考核相結合、市州交叉考核和第三方評估相結合、定量評估與定性分析相結合的方法,實現對97個有扶貧任務的縣(市、區)考核評估全覆蓋。改進貧困縣退出專項評估檢查,由省里統一組織實施,中央結合脫貧攻堅督查巡查工作,對貧困縣退出進行抽查。做好2020年到2021年初國務院統一部署實施的脫貧攻堅普查工作。改進省市兩級對縣及縣以下扶貧工作成效考核,原則上每年對縣的考核不超過2次。加強對縣委書記的工作考核,注重發揮考核的正向激勵作用。未經省里批準,市級及以下不得開展第三方評估。改進約談市州縣領導方式,開展常態化約談。完善監督機制,省扶貧攻堅領導小組每年組織脫貧攻堅督查巡查,紀檢監察機關和審計、扶貧等部門按照職能開展監督工作。充分發揮人大、政協、民主黨派監督作用。
(四)抓黨建促脫貧攻堅。深入推進抓黨建促脫貧攻堅,全面強化貧困地區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地位,切實提升貧困村黨組織的組織力。深入開展打擊“村霸”和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農村教堂、祠堂“兩堂”問題專項清理,防止地方黑惡勢力、封建宗族宗派、違法違規宗教活動侵蝕基層政權,干擾破壞村務。整縣推進農村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大力整頓貧困村軟弱渙散黨組織,以縣為單位組織摸排,逐村分析研判,堅決撤換不勝任、不合格、不盡職的村黨組織書記。大力實施“紅色頭雁”工程,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促進鄉村本土人才回流,本村沒有合適人員的,要從縣鄉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優秀年輕干部、科級后備干部中下派,也可從退休人員中回請。實施“一村多名大學生計劃”,確保每個貧困村培養儲備1至2名后備干部。推行村黨組織書記備案管理機制,堅持縣委主導、縣鄉聯動,嚴把村黨組織書記人選質量關。每年對村黨組織書記隊伍質量進行分析研判評估。實行村黨組織書記人選縣級聯審機制,由鄉鎮黨委書記和縣(市、區)黨委組織部分管基層黨建工作的副部長簽字確認。每年對村黨組織書記集中輪訓一次,辦好政治課堂、業務課堂、產業課堂、實踐課堂、群眾課堂,著力提升貧困村黨組織書記政治覺悟和帶領群眾脫貧攻堅的能力。全面落實村主職干部專職化管理,強化履職盡責考核。研究制定專門面向貧困地區招錄縣鄉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的有關政策,加大從優秀村干部、大學生村官中招錄鄉鎮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的力度,并適當降低門檻。加大在貧困村青年農民、外出務工青年中發展黨員力度。支持黨員創辦領辦脫貧致富項目,完善貧困村黨員結對幫扶機制。派強用好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從縣以上黨政機關選派過硬的優秀干部參加駐村幫扶。加強考核和工作指導,對不適應的及時召回調整。派出單位要嚴格落實項目、資金、責任捆綁要求,加大保障支持力度。開展農村集體“三資”清理,盤活存量,做大增量。統籌用好涉農支持政策,探索建立扶持集體經濟發展引導資金,用好黨費專項扶持資金,為村集體增加資源資產,力爭到2020年底村村都有穩定的集體經濟收入。強化貧困地區農村基層黨建工作責任落實,將抓黨建促脫貧攻堅情況作為市縣鄉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的重點內容。對貧困村黨組織建設重視不夠、措施不力的地方,要嚴肅問責追貴。
(五)切實抓好干部培訓。實施全省脫貧攻堅全面培訓,落實分級培訓責任,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作為各級干部培訓的必修課,確保全省各縣(市、區)各鄉鎮主要負責同志和扶貧系統干部輪訓一遍。對縣級以上領導干部,重點是通過培訓引導樹立正確的政績觀,掌握精準脫貧方法論,培養研究攻堅問題、解決攻堅難題能力。對基層干部,重點是通過采取案例教學、現場教學等實戰培訓方法,提高實戰能力,增強精準扶貧工作本領。加大對貧困村黨員干部培訓力度,著重提高落實黨的扶貧政策、團結帶領貧困群眾脫貧致富本領。加強公務員培訓,及時開展扶貧開發理論政策、業務知識和實務技能培訓,提升抓改革、促脫貧、助發展的能力。加強對扶貧掛職干部跟蹤管理和具體指導,落實保障支持措施;加強對脫貧一線干部的關愛激勵,注重在脫貧攻堅一線考察識別干部,對如期完成任務且表現突出的貧困縣黨政正職應予以重用,對在脫貧攻堅中工作出色、表現優秀的扶貧干部、基層干部注重提拔使用。
(六)健全工作運行機制。建立會商機制,堅持問題導向,根據精準脫貧工作推進情況,開展不定期、分層次、分類別、分部門的專項會商,統籌解決各類問題。完善約談機制,依據年度市州和貧困縣黨委政府扶貧工作成效考核評估結果,對市州和貧困縣黨政主要負責人開展集中約談。對在巡視、督查、考核中發現問題多的地方和部門,及時約談相關負責人。健全問題督查通報機制,攻堅期內實現全省有扶貧任務的鄉鎮暗訪全覆蓋;對暗訪發現的問題,通報給各級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抄送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督促問題整改落實。
(七)務實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礎性工作。進一步加強建檔立卡工作,完善動態管理機制,做到“脫貧即出、返貧即入”。剔除不符合條件的人口,及時納入符合條件但遺漏在外的貧困人口和返貧人口,做到“卡外無真貧、卡內無硬傷”。抓緊完善扶貧開發大數據平臺,實現戶籍、教育、健康、就業、社會保險、住房、銀行、農村低保、殘疾人、安全飲水等信息與貧困人口建檔立卡信息有效對接。完善貧困人口統計監測體系,為脫貧攻堅提供科學依據。加強貧困人口建檔立卡數據和農村貧困統計監測數據銜接,逐步形成指標統一、項目規范的貧困監測體系。強化扶貧開發大數據平臺共享使用,為脫貧攻堅決策和工作指導等提供可靠手段和支撐。建立脫貧成效鞏固提升監測機制,對脫貧戶實施跟蹤和動態監測。按照國家信息安全標準構建扶貧開發信息安全防護體系,確保系統和數據安全。開展建檔立卡專項評估檢查。
(八)切實防范脫貧攻堅風險。防范產業扶貧市場風險,各市州縣對扶貧主導產業面臨的技術和市場等風險進行評估,制定防范和處置風險工作方案。防范扶貧小額信貸還貸風險,糾正戶貸企用、違規用款等問題。防范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防止地方政府以脫貧攻堅名義盲目舉債,防止金融機構借支持脫貧攻堅名義違法違規提供融資,堅決遏制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增量。防范社會風險,防止貧困戶和其他農戶因享受政策利益失衡引發新的矛盾,切實做好群眾疏導工作。健全涉貧輿情分級管理和處置機制,加強對脫貧攻堅輿情監測,及時引導社會輿論,防止不良炒作一些意外重大事件干擾脫貧攻堅大局。
(九)深化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把作風建設貫穿脫貧攻堅全過程,堅決糾正脫貧攻堅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弄虛作假、急躁和厭戰情緒以及消極腐敗現象。嚴格落實脫貧攻堅作風建設“十不準”規定,不準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準脫離現行國家脫貧標準、不準在落實精準脫貧政策上搞變通、不準違反精準識別和脫貧退出的程序和規定、不準打著脫貧攻堅的旗號違規舉辦各類活動、不準搞“走讀式”“掛名式”幫扶、不準在推進脫貧攻堅工作中搞“文山會海”、不準在檢查考核調研中增加基層負擔、不準增加填表報數頻次、不準花錢為脫貧攻堅成效“貼標簽”。深化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確保黨中央的領導貫穿脫貧攻堅工作全過程和各方面;確保黨中央政令通暢、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確保兌現黨對人民群眾的莊嚴承諾、鞏固黨執政的政治基礎。運用“扶貧領域政策落實監察系統”,監督檢查扶貧政策落實。嚴格扶貧資金審計,加強扶貧事務公開。依法依紀堅決查處貫徹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脫貧攻堅決策部署不堅決不到位、弄虛作假問題,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職能部門監管職責不落實問題。把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作為巡視巡察工作重點。省委巡視機構組織開展扶貧領域專項巡視。對脫貧攻堅履行職責中出現的問題,在嚴格落實“三個區分開來”的前提下,在容錯、糾錯的同時,確屬失職瀆職的,依法依規處理。對扶貧領域出現貪污、截留、擠占、挪用扶貧資金的,絕不姑息。對發生違規違紀問題,實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雙查”,并追責問責。
(十)營造良好輿論氛圍。深入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宣傳黨中央關于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重大決策部署,宣傳脫貧攻堅偉大成就,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注入強大精神動力。堅持正確輿論導向,搭建傳統媒體與新媒體融合互動的宣傳大平臺。總結推廣一批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典型經驗,講好精準脫貧感人故事,傳遞脫貧攻堅正能量。組織開展“10.17”扶貧日活動,做好脫貧攻堅獎推選工作,凝聚全社會力量參與脫貧攻堅。
編輯:cheng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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