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對溺水風險識別和判斷力有限,家長及其他監護人有責任對兒童進行監護,為兒童提供安全并有專人監護的活動場所,避免其在危險水體附近玩耍。不能將低齡兒童單獨留在衛生間和浴室,或開放的水源邊。
兒童一定要由成人監管,不能交給未成年人看護。看護低齡兒童時,監護人與兒童的距離要伸手可及,專心看管,不能分心。
將兒童和危險水體隔離有助于減少兒童接觸危險水體,保護兒童安全。家中蓄水容器和衛生間坐便器應蓋好蓋。家周圍的水井等蓄水容器應加蓋,或為水井安裝汲水泵、水管等,減少兒童接觸危險水體。
如果家中有5歲以下兒童,且房屋距離池塘、小溪等自然水體25米內,應在院子或通向室外的房門安裝門柵欄,以阻擋幼兒自行外出。
告知孩子應在家長或成年監護人的看管下參加水上活動,不允許單獨或與其他伙伴一起去水邊玩耍或游泳。
告訴孩子要去正規的游泳場所游泳。水塘、水渠、江河不可以游泳,不能去沒有游泳管理員,非專門開設的水域游泳。
提醒孩子當同伴落水時,在大聲呼救的同時,不盲目下水或手拉手救援,以免造成更多的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