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網訊 咸寧日報全媒體記者王恬報道:26日,市醫保局發布《關于切實保障參保人員疫情期間慢性病購藥需求的通知》,提出參保職工及城鄉居民慢性病患者用藥實行長期處方結算,在遵循醫囑的條件下,可延長一次性處方藥量至3個月,切實保障我市參保人員慢性病購藥需求。
《通知》中明確提出,全市醫保機構要公布定點醫藥機構信息,做好購藥信息收集,做到讓參保人員知曉、掌握購藥信息渠道。各相關定點醫藥機構主動與各社區(村)做好銜接、配合,與社區(村)代購員共同做好藥品代購和配送工作。
參保職工及城鄉居民慢性病購藥發生的醫療費用,定點醫藥機構能夠直接刷卡結算的,由定點醫藥機構負責及時結算,并出具醫保結算單;不能直接刷卡結算的可由參保個人先行墊付,由定點醫藥機構出具購藥發票、費用明細清單(或門診處方),待疫情結束后由參保患者到參保地醫療保障服務大廳按政策辦理報銷結算手續。
對享受各類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器官移植術等特殊慢性病待遇的參保人員,確因經濟困難,在疫情期間無法先行墊付的,各地醫療保障部門可采取電話、微信等不見面辦方式進行慢性病配額。要安排專(兼)人員,負責落實精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有關門診慢性病待遇。
編輯: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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