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黃剛良說,小微企業是我市經濟發展的生力軍,在穩定增長、轉移農村富余勞動力、促進創新、繁榮市場和滿足生產生活需求等方面,發揮著極為重要的作用。但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影響了小微企業發展壯大。建議政府擴大國有擔保公司規模,并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給予財政貼息;市、縣各級財政注資擴大現擔保公司資金規模,以幫助中小微企業渡過難關。同時,大力發展擔保公司和小額貸款公司,不僅可以為更多有資金需求的企業解決融資問題,還有利于民間融資機構之間形成良性競爭。黃剛良還建議,針對小微企業特征,銀行需對小微企業匹配合理的貸款周期,解決“倒貸”問題。企業在需要流轉資金貸款前,提前批審即可讓貸款資金持續使用,不必要先還后貸,讓小微企業在需要周轉流動資金貸款時,不用再為貸款到期需要先還后貸,找“過橋資金”而煩惱,從而有效降低融資成本。
黃剛良還希望政府能規范民間融資,堅決打擊高利貸。通過制度創新,多疏少堵,使民間借貸從地下無序的灰色地帶走向地上陽光化規范運作,引導民間金融健康有序發展,更好地為小微企業服務。
(記者 杜培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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