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一句俗語:
“好吃不過餃子”。
網友稱,自家花園里種了洋水仙,
鄰居的老太以為是韭菜,
就私自進入院子偷割了給孫子包餃子,
結果小孩中毒住院。
奇葩的故事在后面,
老太一家竟上門要求賠償,
說鄰居不應該在公共場所種植有毒的植物,
這是故意要毒害她孫子。
警察調解時讓他出于人道賠償部分醫藥費。
他疑惑:偷我家東西還要我賠償?
帖子原文節選:
孫子中毒了,老太鬧事要求賠償,我該賠償嗎
我在自己家里一樓的院子里種了幾十棵洋水仙。前幾天有個老太認為這是韭菜,在家里無人的情況下,私自進入我家院子,偷割了很多水仙的葉子,并且做成了餃子給她孫子吃,導致她孫子食物中毒。老太伙同她子女來我家鬧,說我不應該在公共場所種植有毒的植物,我這是故意要毒害她孫子。老太報了警,警察讓我出于人道主義賠償部分醫藥費,并且鏟除水仙以免后患。警察還讓我以后給所有的植物插上牌子,寫清楚品種,能不能吃。請問我是否應該賠錢,并且鏟除水仙?我是否可以起訴老太私闖民宅和盜竊?
說明一些情況:花園是買房子的時候真金白銀買下來的,房產證上也是屬于我的,旁邊就是小區公共綠地,花園的鐵籬笆不高,也就50厘米,有一處年久失修。去年我在花園種的郁金香,開花的時候,這個老太曾經帶著剪刀來偷過花,偷了30多朵。此老太還偷摘過我種的月季、繡球、小蒼蘭等植物的花。
網友熱評
@乏澀-:你憑自己本事讓你孫子中的毒,為什么要別人賠
@小詩紫love:怎么沒人怪水仙裝蒜?
@凌國華兮:建議在洋水仙旁立塊牌子:此非韭菜,有毒勿食;只能觀賞,勿包餃子;擅食中毒,責任自負。
@penceminusone-:水仙和韭菜難道味道是一樣的??????
@小小羅是我的人:這種老太真是搞笑,小偷來我家偷了一把菜刀,出門割傷了自己,然后還要我陪醫藥費?
@--北雁南飛:天底下還有這么奇葩的事?
這樣的新聞無疑讓人感到啼笑皆非,本來一笑了之,然而老太太竟然認為導致其孫子中毒的原因是種洋水仙的人,反而要求別人向其賠償。
雖然看似玩笑鬧劇,但這其中有很多的問題值得深刻的思考和探討。江蘇蘇源律師事務所王進律師從法律角度對該事件進行剖析:
1、房屋的院子并非公共場所
從房屋主人的描述可以看出,房屋及院子是其購買所得,而且在房產證上是有登記的。由此可見,房屋主人是以合法方式取得房屋及院子的所有權的,那么房屋及院子就應該屬于其私人所有。
2、洋水仙有毒,但種植并不違法
房屋所有權是房屋所有人獨占性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權利。房屋主人在自己的院落里種植植物的行為是其行使房屋所有權中使用權的行為。在民法中有一條原則叫做“法無禁止皆可為”,洋水仙雖然有毒,但其并不是法律所禁止種植的植物,所以房屋主人種植洋水仙的行為屬于他的個人自由。
3、老太太有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之嫌
《憲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老太太多次在未經房屋主人同意的情況下進入其院落偷花,明顯侵害了房屋主人的權利,其行為具有違法性。
4、房屋主人是否應該承擔賠償責任?洋水仙的行為,不具有違法性,該行為并不能直接導致他人食物中毒的結果。導致小孩食物中毒結果的是老奶奶偷割洋水仙并包成餃子食用的行為。由此可見,房屋主人的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并無直接的因果聯系,所以房屋的主人并無民法上的賠償責任。老奶奶應該為其孫子食物中毒的結果負全部責任
房屋主人承擔賠償責任不僅僅是依照造成的損害后果而定,同時還必須具備主觀過錯,且其行為和該損害之間存在直接的因果聯系等。
在本事件中,房屋主人在自家庭院種植。
編輯:Administrator
上一篇:
全國多家新媒體老總齊聚咸寧!到底發生了啥大事?
下一篇:
淘寶上買了30條羽絨被,合格率竟然是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