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 重要論述
習近平總書記歷來高度重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論述和指示,深刻揭示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對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意義,全面部署了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司法公學建設任務,為新時期全面攝入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指明了方向。
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必須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十二五”規劃綱要精神,以健全信用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形成覆蓋全社會的征信系統為基礎,以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為主要內容,以推進誠信文化建設、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為重點,以推進行業信用建設、地方信用建設和信用服務市場發展為支撐,以提高全社會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改善經濟社會運行環境為目的,以人為本,在全社會廣泛形成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濃厚氛圍,使誠實守信成為全民的自覺行為規范。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推進誠信建設和志愿服務制度化,強化社會責任意識、規則意識、奉獻意識。推進誠信建設,要不斷采取各類措施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而加快推進信用立法、完善信用法律法規體系作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基礎工程,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37次集體學習時強調,對突出的誠信缺失問題,既要抓緊建立覆蓋全社會的征信系統,又要完善守法誠信褒獎機制和違法失信懲戒機制,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深改組第23次會議上強調,建立和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要充分運用信用激勵和約束手段,建立跨地區、跨部門、跨領域聯合激勵與懲戒機制,推動信用信息公開和共享,著力解決當前危害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對經濟社會發展造成重大負面影響的重點領域失信問題,加大對誠實守信主體激勵和對嚴重失信主體懲戒力度,形成褒揚誠信、懲戒失信的制度機制和社會風尚。
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25次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信用懲戒大格局,讓失信者寸步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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