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咸寧市2019年度高層次人才 及創新創業項目認定評審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縣(市、區)黨委組織部,市直各有關單位,咸寧高新區:
為貫徹落實《中共咸寧市委 咸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南鄂英才計劃”的若干意見》(咸發〔2017〕7號)文件精神,根據《咸寧市高層次人才及創新創業項目認定評審暫行辦法》(咸人組文〔2017〕14號)文件要求,擬組織開展咸寧市2019年度高層次人才及創新創業項目認定評審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及條件
符合《咸寧市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且已在咸或有意來咸創新創業的A、B、C、D四類高層次人才。同時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創業類項目
項目申報人須在咸寧創辦企業(2014年1月之后),本人為企業第一大股東且占股30%以上。
2.申報項目應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不涉及知識產權糾紛,具有一定的市場發展潛力,可進行產業化生產。
3.項目產業屬性符合咸發〔2017〕7號文件確定的重點產業領域,能引領我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重點產業的快速發展。
(二)創新類項目
1.創新類項目主要指從事高新技術研發,或從事能夠促進咸寧經濟社會發展且具有一定經濟和社會效益的課題研究,且申請人應為所從事研究開發項目、實施技術轉化項目或課題研究的主要負責人,或為項目開發及課題研究所需的關鍵技術和主要思想的持有者。
2.項目申報人須與我市企事業單位簽訂5年以上勞動或合作合同(2015年1月之后),其中柔性引進的每年在咸工作時間不少于3個月。
3.項目具有較高創新研發價值,能為我市企事業單位發展帶來明顯推動作用和產生顯著經濟效益,并已處于研發后期、產業化初期階段,具有較好的產業化前景。
二、申報流程
2019年申報認定評審時間為4-5月。按照個人申請、資格初審、專家評審、審批公示、發證并下達計劃等程序進行。
(一)已在咸創新創業的項目申報人
個人申請。申報人可以登錄咸寧組工網(http://www.xnzg.gov.cn/)通知公告欄或夢香城·咸寧市人才創新創業超市網站(http://www.xnrccs.org/)人才計劃申報欄下載《咸寧市高層次人才及創新創業項目認定評審暫行辦法》(咸人組文〔2017〕14號)文件(見附件),并按文件要求填報《咸寧市高層次人才及創新創業項目認定評審申報表》。也可直接到咸寧市人才創新創業超市(咸寧市青年企業中心一樓)“人才引進”窗口咨詢填寫申報表格。同時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咸寧市社會保險參保證明(單位專用)》(不繳納社保的財政補助單位可以不提供)。
(3)勞動合同或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創新類項目)。
(4)最高學歷證書(具有大學及以上學歷人員提供)、最高學位證書(具有學位的人員提供)、職稱證書(具有職稱的人員提供)、職業資格等級證書(具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提供)。
(5)項目申報人所在企業營業執照(創業類項目)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復印件(創新類項目)。創業類項目還需提供公司章程、上年度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財務報告等復印件;創新類項目屬合作實施的還需提供合作協議等相關證明材料。
(6)項目可行性報告、項目投資預算報告、項目已完成投資額財務清單及有關憑證復印件等。
(7)其他與項目有關的關鍵技術知識產權文件或相關證明復印件。
(8)符合《咸寧市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規定條件的其他相關佐證材料,如榮譽證書、獲獎證書、研究課題結題材料、學術論文等。
2.資格初審。由咸寧市人才創新創業超市報市委人才辦進行初審后,將符合條件的項目申報材料提交專家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3.專家評審。市委人才辦委托第三方組建專家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首先根據《咸寧市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認定人才類別,對于人才認定標準中所指“相當層次人才”或人才認定標準難以界定的“偏才”、“專才”實行現場認定。經認定后符合A、B、C、D類人才的,采取審閱資料、現場答辯、集中評議和實地察看等方式對其申報的項目進行評審。在評審期間,組織相關部門負責人全程參與,并可對參評項目提出意見和建議。專家評審委員會經充分討論研究后形成評審意見,提出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項目(重點推薦項目、優先推薦項目、一般推薦項目)初步名單。
4.審批公示。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召開聯席會議,研究審定專家評審意見及初步名單,提出審定意見,并面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
5.發證并下達計劃。經公示無異議的人選,由市委人才辦頒發相應級別的《咸寧市高層次人才認定證書》,并按有關程序給予資助扶持。
(二)有意向來咸創新創業的項目申報人
1.項目尚未落地但有來咸創新創業意向的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可先與擬落戶單位簽訂《創業意向書》,并參照已在咸創新創業項目申報程序,憑《創業計劃書》及其他相關材料,到咸寧市人才創新創業超市申請。
2.項目申報人按程序參加高層次人才認定及項目評審,確定人才類別和項目層次,待企業正式注冊、項目實施后,再按程序申請資助扶持政策。
3.創新項目申報人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并在用人單位工作半年后,經相關部門考核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落實相關政策待遇;創業項目申報人在項目落地后的一年內,經相關部門考核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落實各項政策待遇。
三、有關要求
1.根據《咸寧市2019年人才工作考評辦法》(咸人才辦發〔2019〕4號)要求,各縣市區、咸寧高新區“南鄂英才”項目申報情況將作為年底人才工作考評重要內容,請各地各單位積極發動已在咸或有意來咸創新創業的高層次人才開展認定評審申報工作。2018年已申報未參加評審的項目,可不再申報,直接納入2019年申報項目進行統一評審。
2.請申報人按照填表說明,認真填寫申報表格,并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于4月25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到咸寧市人才創新創業超市(聯系人:許亞飛、陳澄,電子郵箱:xn_market@163.com,聯系電話:0715-8128158)。申報時,需報送申報表一式8份,相關證明材料1份,并附電子文檔。
3.在各縣(市、區)當地創新創業且通過認定評審的高層次人才及項目,將按照現行財政體制,由各縣(市、區)財政按照咸發〔2017〕7號文件要求,嚴格落實項目扶持資金和各項配套政策。
4.若有疑問可致電咸寧市委人才辦咨詢(聯系電話:0715-8126920)。
附件: 《咸寧市高層次人才及項目認定評審暫行辦法》.doc
中共咸寧市委人才辦
2019年4月8日
編輯:chenguo